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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梁控股获非独董欧阳宝丰通知并非新力清盘的答辩人之一-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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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2月30日,中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更新董事数据。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中梁控股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欧阳宝丰通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于2022年12月7日的聆讯中,高等法院颁令,新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欧阳宝丰为该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进行清盘,并须继续委任临时清盘人,而其权力乃不受限制。
根据公开资料,新力控股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一家专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开发的地产开发企业。新力控股证券在联交所主板上市,并自2021年9月20日起暂停买卖。
欧阳宝丰确认,彼并非清盘令的答辩人之一,亦非新力控股清盘程序的一方,且概不知悉目前或将来会接获任何因清盘令而对其提出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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