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入河排污口1600余个惠州晒“五清”行动成绩单
博罗县石湾镇中心排渠(里波水排闸段),是石湾镇三个流入沙河的排渠入口之一。2017年之前,这还是一条黑臭水体,经过整治后,如今水里鲤鱼成群,水也没有了异味。
水渠岸边,已经铺好了白色管道。石湾镇镇委委员周伟光对记者说,这些管道把居民的生活污水收集到附近的沉淀池,进而统一输送到污水处理厂处理。等水质达标并打开水闸贯通沙河后,相信水里的鱼会更多。
石湾镇中心排渠(里波水排闸段)治理,是沙河水污染治理攻坚的一个缩影,也是惠州水污染治理的一个切片。
今年来,惠州重点开展了“五清”(全面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和“清四乱”专项行动,系统推进河湖水环境改善,进一步保护了惠州的水环境,擦亮了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城市的“国”字号招牌。
大力抓“清污”
部分国省考断面水质改善明显
进入10月份,天气晴朗温和,是户外施工的好时候。
在惠阳区新圩镇的丁山河、屯梓河以及黄沙河的水环境整治工地上,工作人员正热火朝天地施工,争取配套管网建设如期完工。
“这些年惠州投入大量资源治水,近期的水质改善得尤其明显。”惠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院长吴俊河感慨地对记者说。同时担任市人大代表的他,经常到各县区检查主要河流和河涌的水治理情况。
去年9月,第1号省总河长令部署在全省开展“五清”行动,与去年7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同频共振。通过近10个月的努力,惠州“五清”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10月底,该市“五清”行动交出了这样一份成绩单——
清污:全市排查出2200余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改1653个,经审核认定无需整改371个,整改中188个;清淤:27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清淤。清障和清违:纳入“清四乱”实施,全市疑似“四乱”问题396宗,整治销号387宗,正抓紧整治9宗。
“经过系统排查出排污口,并全力整改,就是要尽力实现不让一滴污水流入河里。从当前惠州的工作成效来看,是显著的。”吴俊河说,特别是一些国省考断面,今年下半年都有了改观。
数据显示,9月份,全市9个国考、省考地表水断面中8个达标,优良水体比例77.8%,达到考核要求;6条入海河流中5条达标。
具体来看,国考淡水河紫溪断面今年前三季度的氨氮浓度同比下降42.9%;国考沙河河口断面9月溶解氧、氨氮浓度分别为5.78mg/L、0.55mg/L,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要求,水质类别由去年同期的Ⅴ类提升为Ⅲ类;1~9月氨氮浓度同比下降32.9%,改善明显。
此外,国考入海河流吉隆河吉隆商贸城前断面、国考入海河流淡澳河虎爪断桥断面、省考潼湖东岸涌赤岗村断面等断面的水质,都有了明显的改善。
啃“硬骨头”
重点流域截污管网完成率超九成
“水环境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一下就能有彻底的变化。”吴俊河说。实际上,惠州乃至全省任务还比较重。
近日,记者走进惠城江北的陈塘河、惠阳坪山河和渡头河等流域,发现还有一些河段存在黑臭现象。
对于惠州来说,只有继续加大力度巩固“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的成果,并攻坚剩下的“硬骨头”,才能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
排查、整治排污口,关键在于截污纳管,让污水真正得到治理。
“以前一些管道雨污混接,不仅大雨天导致污水外溢流入河里,而且污水浓度不够也影响了处理,因此关键要做好雨污分流。”吴俊河说,同时要通过查明现有管道有无渗漏、破损等,确保污水都输送到了处理厂。在处理厂这一环,需要进一步提标升级,提高水处理后的质量。
截至9月底,在重点流域,惠州9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平均进度73.1%;应建375.28公里截污管网已建成344.23公里,完成率91.7%;19座提标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均已完成;35条河涌整治平均进度72.5%。
在吴俊河看来,污水治理任务很重,需要大量建设管网和处理厂,但是首先还是要确保质量,让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真正发挥作用。
强化考核
重拳出击整改入河排污口
落实河长制,是水污染治理的一个重要抓手。“镇级以上河长湖长要靠前指挥,集中力量挂图作战,逐项销号未完结问题。”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各地对规模以上河湖“清四乱”销号问题,要对比清理前后的影像资料,对于整治不到位的,要按照上面的要求见清理整治,应拆尽拆,恢复河道自然形态。
监督考核,是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的关键一招。实际上,全省河长办不定期开展明督暗查和第三方暗访,强化追责问责。今年5月,省河长办完成了2018年度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其中惠州被评为优良。
这两年来,惠州也在组织对县(区)党委、政府开展河长制工作的考核。
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告诉记者,考核涉及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水域岸线管理、河湖执法七方面任务共54项内容,任务覆盖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等10个职能部门的年度重点涉水任务指标。
今年的考核结果已于8月中旬公布。其中全市龙门评定为优秀,大亚湾、博罗、惠东等3个县(区)评定为良好。
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设置区域内的入河排污口,要重拳出击,限时完成整改,并继续加速推进剩余入河排污口的整改工作。对于上报已完成整改和无需整改的入河排污口,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要加强抽查,防止弄虚作假。
“尤其是雨污混流的排污口,是否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如何改造,都要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惠州市河长办负责人表示,通过加强对入河排污口整改后的水质监测和管理,督促属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纠正和预防排水户混接雨水污水管网、超标乱排的情况,确保整改后效果不反弹。
【记者】叶石界
【制图】钟仁敏
【作者】 叶石界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南方号~惠州市~惠州自营号~惠州河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