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门窗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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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甘肃天水华天科技招聘30人公告2、天水市公开招聘581人,看看有适合你的岗位吗?3、687人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附岗位表)
2024年甘肃天水华天科技招聘30人公告
一、华天科技概况: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基地和富有创新精神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总资产280亿元,员工近30000余人。2007年华天科技正式登陆A股市场(股票代码:002185),是天水市首家上市公司。近年来公司在不断扩大产业规模,快速提高技术水平的同时,通过持续加强技术和管理创新,积极开拓市场,稳步实施国家、省、市级专项项目,集团保持了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形成了以天水为基地,宝鸡、西安、昆山、南京、上海、韶关、成都、马来西亚怡保等地为前沿的战略布局,企业的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一直处于领先水平,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大陆第三、全球第六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
公司先后荣获了“2016-2017年度中国半导体市场领军企业奖和最具影响力企业奖”、“2016-2018年度中国半导体封装测试十大企业”、“2018中国电子信息行业社会贡献50强” 、“2019年中国(第33届)电子信息百强企业”和“2022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等荣誉。
公司利用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甘肃省微电子工程研究实验室和甘肃省微电子封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和国内一流可靠性试验室的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近五年累计研发投入达到了25.7亿元,年均研发费用达到了销售收入的5%。目前拥有专利603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81项,国际发明专利5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85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项;商标34项。
四、食宿:
多样性的住宿选择,满足各个阶段学生的用房需求。
l 3-4人间学生公寓(宽敞明亮、干净整洁)
l 福利住房(配套完善、安静舒适)
公司设有员工餐厅,解决员工用餐需求。
l 餐厅用餐5元/餐,米饭面食各类菜品、种类丰富
五、福利待遇:
五险一金 带薪年假 年终奖金 团建活动
高温补贴 取暖补贴 员工旅游 生日礼卡
六、薪酬待遇:面议
七、招聘对象:
2025届本科、硕士毕业生;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3 0938 6016(张老师) 187 9417 5175(吴老师)
投递邮箱:ziyun.zhang@ht-tech.com(邮件命名:学校+专业+姓名)
九、联系地址:天水市秦州区赤峪路88号(华天电子科技园)
天水市公开招聘581人,看看有适合你的岗位吗?
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581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86名,秦州区34名,麦积区111名,秦安县45名,甘谷县13名,武山县75名,清水县105名,张家川县112名。
二、招聘原则
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间出生)的应届、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未纳入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已就业人员(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岗位简表执行)。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详见《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附件)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
特别提示: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简表》中按照《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注: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须由报考人员到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或备案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在与所报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卓越建树,取得国家、省级专业奖励的往届高校毕业生、研究生、项目生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特殊岗位、志愿到国扶贫困县、乡投身精准扶贫、深度扶贫的应聘人员,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简表)。
8.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9.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天水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系统注册
提交报名申请前要先进行报名系统注册,于2019年9月19日8:30至9月23日18:30期间(共5天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报名工作页面,点击进入“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入口”进行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账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报名期间忘记密码的,通过报名系统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功能自助找回。
2.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于2019年9月19日8:30至9月23日18:3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报名工作页面申请报名。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确定报考岗位。报名时,每人限报招聘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确认基本信息:报名人员阅读完成《诚信承诺书》进入报考流程后,需要先行确认本人注册信息。
上传本人照片前,要根据提示下载 “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电子照片(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根据照片上传要求进行上传,照片底色为白色,着深色衣服,不得进行PS处理),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伪造、变造、冒用、隐瞒有关证件、材料和个人实际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相应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因报考人员提交信息不实、不准确、通讯不畅通,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影响耽误资格审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网上报名期间,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8:30至9月24日18:30。资格初审以考生提供信息为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名。
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9月23日18∶3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由本人自负。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应于2019年9月19日8:30至9月24日1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费收取标准为:每人150元。
网上缴费期间,经报考人员申请可以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日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报考岗位所属市、县区人社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统一更改,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4日16:00前。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缴费成功后,于2019年10月22日8:30至10月27日8: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不得遗失。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综合、教育、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按笔试成绩百分制的60%计入招聘总成绩。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2019年10月27日上午
综合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教育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 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0%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个别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20%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就业人员未纳入本市机构编制管理的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个别艺术类岗位除外)计入招聘总成绩。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个别艺术类岗位除外)。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其中,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再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分别对市直和县区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由市直主管部门、县区人社部门安排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分别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办理招聘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含试用期一年时间)不得调动。
五、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拟按报名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 2011年以来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的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岗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其他岗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和户籍确定就业县区。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岗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即2019年9月18日。
(二)在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招聘就业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名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0938--8215762
监 督 电 话:市人社局党建科:0938--8218163
报名技术支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810240
报 名 网 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rst.gansu.gov.cn
各县区咨询电话:
秦州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6529669
甘谷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3425572
清水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4957324
张川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8879314
附件:(点击下方文字链接查看)
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x
天水市2019年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来源丨爱天水(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编辑丨杨倩云
687人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附岗位表)
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集中引进一批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天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度计划集中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687人,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54人(含周转事业编制46人),县区事业单位439人,市属国有企业94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相符的条件报名。
(四)年龄条件。本科毕业生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岗位从业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2周岁以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本行业内获得省级主管部门及以上奖励、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的特殊人才,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列为失信人员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2021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的;已在天水市(含五县两区)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在编在岗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招聘情形的;2020年参加天水市人才引进,通过面试或录用,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及其他不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8:30至4月30日18:00。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在甘肃党建·天水市平台(https://ts.gsdj.gov.cn/gsdjportal-v5/site-tianbingdangjian)、中国·天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众网(http://rsj.tianshui.gov.cn)、新天水网(http://www.tsrb.com.cn)上打开《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公告》,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在线填写并上传《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天水市2021年度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报名汇总表》,完成网上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 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复审,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特殊评价暂行办法》范围条件的特殊人才或博士研究生,采取一事一议、直接面谈的方式,不受引才名额限制,审核合格的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面试考核
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地点:由各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可设置基础资格分。对通过资格审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评分,根据面试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县区教育、卫生系统综合设置的岗位,根据成绩高低顺序和引才名额,由应聘人员依次择岗,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
由主管单位和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档案、证件等进行复审。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录用分配工作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加盖院校公章),材料须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驻外大使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拟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四)体检
对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县区或市直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县区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市直单位在三级甲等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察
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并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及相关证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县区、市直主管部门在一定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或市属国有企业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岗工作;对反映问题有影响聘用情形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形成的名额空缺不予递补。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用人单位须和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三年内(含一年试用期)不得辞职或调动。
四、政策支持
(一) 身份及薪酬待遇。对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提供事业编制,享受天水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二)社会保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落实“零门槛”落户、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政策。
(三)项目扶持。对高层次人才牵头或参与的重点人才项目和科研创业项目,经认定,实行“先扶持、后补贴”的资金支持制度,优先给予正高以上发挥领军作用、带动重点学科、突破关键性技术的重大项目扶持资金20万元,副高以上承担重点科技项目或自主创新项目扶持资金10万元,中级职称以上推动产业升级、有效填补市场空白并及时投入生产或形成产业集群的重点项目扶持资金5万元。
(四)职称认定。博士研究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满2年或在县区事业单位工作满1年考核合格后认定副高级职称,在乡村工作的可直接聘任(用)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或在县区属单位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在乡村工作满5年、能全面履行工作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合格且有一次优秀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五)培养方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分别确定为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直接纳入市级领军人才第二层次管理,每月给予津贴补助1000元。对表现优秀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公务员实职岗位,并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精准跟踪培养。引进到县区事业单位的可参照市级做法落实相关待遇。
(六)住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住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对医疗卫生专业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才、“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分别由用人单位配套住房补贴15万元、10万元、5万元。
(七)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相关薪酬待遇。入职后,由市政府国资委和用人企业双重管理,可在市属企业范围内交流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在企业表现优秀,且工作满5年,担任相当于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公务员调任规定》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择优交流或调任到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参加报名、面试和体检等环节。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在报名、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程序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违反纪律规定等情形,经查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天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